[求助]发表在《图书商报》的文章,那个姓米的书商说要告我
李鬼为什么这样牛
文/杜雅萍
抄袭与违规炒作成为图书市场的关键词后,图书出版就不仅仅是黄昏,而是暗夜了。
抄袭常常见,年底特别多。跟以前被公开或没被公开的抄袭行为相比,最近的抄袭者抄得明目张胆,理直气壮,因为人家说那是改编,而且声称原作经自己的妙笔修正,由快餐文化升格为传世的文艺作品,由不能出版的废稿子摇身变成极具市场前景的畅销书。
除《著作权法》规定的特殊语境改编他人作品不须经作者同意外,其他改编行为均要在原作者的授权下方能进行,否则就是对他人著作的侵权行为,说得通俗点就是抄袭。天涯社区舞文弄墨的斑竹蜘蛛1在《犯罪百科全书》(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247919.shtml)一帖中未经作者授权擅自“改编”天涯杂谈《我是怎么成为一个职业的老千的》一文多达近万字,蜘蛛1的“改编”匆匆忙忙,只是换了地名人名,不仅没有修改原作中几乎所有的标点错误,连错字也懒得改。据网友说,此文其他部分也“借鉴改编”了其他作品。
无独有偶,端木赐香在煮酒论史发贴(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13223.shtml)披露书商米林秀将其原稿改头换面,迅速炮制了一本比“原作质量强多了”的通俗历史文稿。
对抄袭,说得已经很多了,窃用别人的劳动成果,再怎么雅,也是贼。问题是人们对偷窃者和维权者的态度:对抄袭者,很多人显示出理解的大度;对维权者,却怀疑维权行为为了炒作;也有人看得更“透彻”,谁的书卖得好谁是高人。也许,关键就在卖好书。为了卖好书,抄袭可以视而不见;为了卖好书,伪书可以大行其是;为了卖好书,也可以利用假点击率迅速造星……
追名逐利本来不是坏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市场也须有道德底线和公平的规则来约束。抄袭成风,违规炒作,并不是市场化的错,而是市场失序,规范缺席的结果。对抄袭者的打击软弱无力,对违规炒作缺乏监控。如此一来,便带来市场化的另一个结果。出版方不重过程,只看结果,一切以码洋为评判标准,不择手段拼书,制造事件宣传。
教授抄袭,依然稳坐教席,课题费照拿,学生照教,反正人们总会遗忘,三五天过去,肯定会有新鲜的事件吸引走人们的眼球。当年明月假点击率事件曝光,即使上了报纸又怎么样,《明朝那些事儿》不照样一、二、三、四,也许以后还会五、六、七、八一直出下去。当书业成功标尺只有销量一条的时候,安意如就会成为准备走入出版业写手行列的榜样,当年明月模式也会成为出版商市场部门学习推广的经验。
网友对维权者的质疑固然是“有罪推定”诛心思维作怪,这种思维模式中,别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从来不相信有人会为公议出头;另一方面,也是书业整体信誉败坏的结果,读者被炒作忽悠了几次后,很容易疑神疑鬼。
当抄袭和违规炒作成本很低的时候,图书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而如何加大对抄袭和违规炒作的打击力度,提高书业的公信度,并非小文所能涵盖,需要有社会良知和文化责任感的同仁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