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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表于 2009-11-30 23:3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姓米的有好多官司要打吧。
张耀杰:米林秀的书商越位
城市晚报,2009 年 1 月 5 日
2008年12月18日,博客中国发布“《国有病谁买单——鸦片战争探秘》一书研讨会”预告,其中的“嘉宾”名单中有我的名字。
我这个人有倒读书的怪癖,几天前接到博客中国的邀请与赠书后,首先看到的是该书最后一页的最后两行字:“本书第一章部分原始材料最先由河南端木赐香提供,本书第二章部分原始材料最先由天津孙光辉提供。”其间又接到一位师友的电话,谈到该书涉嫌抄袭,告诫我不要参加研讨会。
然而,等到闲下来上网搜索时,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早在2007年12月7日,杜雅萍就已经在《中国图书商报》发表过一篇《“李鬼”为什么这样牛》,其中写道:“除《著作权法》规定的特殊语境改编他人作品不须经作者同意外,其他改编行为均要在原作者的授权下方能进行,否则就是对他人著作的侵权行为,说得通俗点就是抄袭。……端木赐香在煮酒论史发帖披露书商米林秀将其原稿改头换面,迅速炮制了一本比‘原作质量强多了’的通俗历史文稿。”
于是,我把端木赐香的《那一次我们挨打了: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全景解读》一书与米林秀的新书进行比照阅读,得到的阅读体验是:米林秀的第一章比起被他称之为“原始材料”的端木赐香的第一章,不是更加精致了而是更加粗糙了,不是更高明了而是更低级了。端木赐香的文字充满了女性作者慧眼慧心、亦俗亦雅的学术分寸感,米林秀的文字却只能用北方粗人的粗糙粗放甚至于粗俗来加以形容。尽管如此,米秀林的新书中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尤其是他的自序《历史需要大手笔》,以狂放的笔触勾勒出了颇为宏大的历史眼光:“1937年,中华民国首都南京,30万罹难同胞,此时30万同胞,他们最大的价值在于磨快了日寇的屠刀!原来当局不思变革的‘单’老百姓也得买啊!正是带着这样的疑问,带着这样的不平静,作为出版人的我创作了这本书。我没有问天问地,我只是带着自己的一种情绪一再追问历史,一再反思历史,从中国到英国,从日本到美国、法国,不辞辛苦,长途跋涉数百年。……试图从制度的角度认识这段历史,鸦片战争更深刻的动因是‘先进的西方文明体系对腐朽的封建文明体系的一次摧枯拉朽的打击’。”
2008年12月23日上午,端木赐香的网络博客中出现《无耻书商米林秀,抄我书稿裸奔忙》一文,介绍了自己的作品被抄袭的经过,至此我才完全明白,米秀林的新书中颇为引人入胜的“大手笔”,其实是以抄袭开场的。在谈到保护知识产权时,米林秀的新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英国连国王赖账英国商人都不答应。这同中国的‘除了皇帝,我们什么都不是’的理念和制度设计,形成鲜明对照。”而推崇现代产权制度的书商米林秀自己,在抄袭作者的所谓“原始材料”时所表现出的“大手笔”,却偏偏像传统中国的旧皇帝一样。
作为喜欢读书特别是喜欢读好书的一个人,我对于出版过好书的书商朋友,一直是怀有敬意的。作为书商,米林秀的职业精神应该表现在帮助作者出版好书,在意犹未尽的情况下,甚至可以通过写作序言、跋语的方式尽情发挥自己的观点;却不可以在作者没有正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越位,采用别人的“原始材料”来展现自己的“大手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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