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5-11 10:31 发表

如果一个民族对原有的文化价值和特性有足够自信的话,是无需有劳民族主义这面虎皮大旗的。
西方社会为了政治正确而提出的多元文化主义,已经给了各种文化同等的地位。在多民族国家里实行多元文化的国策,远比民族主义这把双面刃更长治久安。比如澳大利亚,已经拿纳税人的钱补贴私人办的中文学校,春节庆典等。
至于制度层面,民族的文化特性不能成为抗拒普世价值的借口。比如陆先生前面提到的“伦理治国”,也就是“以德治国”,拿这种中国特色来代替普世的“以法治国”,也实在太不靠谱了。
施女士的“义愤”某种程度可以理解,但是好像没有看清楚原文啊。譬如说原文并没有说“伦理治国”,而是说“就现实政策而言,本人觉得当前中国与其说需要“强国强军”,还不如说应该恢复到中国传统的“伦理立国”“富民安民”,反而倒是适合中国今后的发展方向,……”

而“伦理立国”与“伦理治国”,二者之间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异。立国应该有伦理规范原则,如美国立国也有它基于基督教的伦理原则,否则就没有道义和义务,也没有common wealth的凝聚力,强弱贫富不可能同处一国。但是治国应该主要依靠法律,也就是“法制治国”。但是,完全依靠法制,而道德沦丧,也会有许多弊病,这一点就不赘言了。

[ 本帖最后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5-11 22:41 编辑 ]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5-11 19:00 发表

小只只不是你真是太好了,倍感欣慰。谢谢澄清。
梦子提供错误信息,乌搞党党魁也太不靠谱了 ~~
重要信息:唉,这些事应该先请教一下流星雨的,据流星雨观察,小只只和剪影秋歌是同一个人,永德和袁灿星是同一个人,小只只和袁灿星可以算同一类人,同一类,知道了?
原帖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5-11 21:47 发表


施女士的“义愤”某种程度可以理解,但是好像没有看清楚原文啊。譬如说原文并没有说“伦理治国”,而是说“就现实政策而言,本人觉得当前中国与其说需要“强国强军”,还不如说应该恢复到中国传统的“伦理立国”“富民安民”,反而倒是适合中国今后的发展方向,……”

而“伦理立国”与“伦理治国”,二者之间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异。立国应该有伦理规范原则,如美国立国也有它基于基督教的伦理原则,否则就没有道义和义务,也没有common wealth的凝聚力,强弱贫富不可能同处一国。但是治国应该主要依靠法律,也就是“法制治国”。但是,完全依靠法制,而道德沦丧,也会有许多弊病,这一点就不赘言了。
抱歉,看走眼了。
不过中国传统的“伦理立国”也没有立出一个曾经“富民安民”的世外桃源,过去没有,今后更不可能有了。一定要伦理立国的话,那就以公民伦理/意识开始吧,那才是符合现代化的途径。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5-11 19:00 发表

小只只不是你真是太好了,倍感欣慰。谢谢澄清。
梦子提供错误信息,乌搞党党魁也太不靠谱了 ~~
对于这么一种冤中冤,屈中屈,本党坚决认为严重主张不是无中生有,而是“乌”中生有,属于积极向组织靠拢的行为,本党感谢施MM主动加入乌搞党。
今天,我就是高瑜
原帖由 陆东洋西 于 2009-5-11 21:01 发表


不是“袁灿兴”兄吗?怎么由“永德”出来道歉?
马甲的问题很严重的,改天俺去弄件,不,一个系列套装,诸如陆西洋东,陆南洋北,陆北洋南什么的,再让那些冤假错案党去制造冤假错案去。
今天,我就是高瑜
和小只只商榷,中国古代的法家和现代法制是不搭界的,把二者混淆,是由于不了解历史的望文生义。这个问题说起来,也是很大的题目。要言之,法家之治,不妨称为刑治,现代法制的基本,是独立的司法;刑治是专制巩固权力的道具,独立司法是制约权力的关键。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9-5-12 01:55 发表
和小只只商榷,中国古代的法家和现代法制是不搭界的,把二者混淆,是由于不了解历史的望文生义。这个问题说起来,也是很大的题目。要言之,法家之治,不妨称为刑治,现代法制的基本,是独立的司法;刑治是专制巩固权力的道具,独立司法是制约权力的关键。
回李大兴兄:此说部分同意。
法家与现代法制的基础是不同的,即帝王任命与元首提名,不同处在于前者是专制帝王,后者基本是宪政选举。似乎是刑名针对的下,现代法制针对的是上。其实其本质是相同的,都是一种维护统治的工具,也都有制约权力的作用。古代法制也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宪政选举举荐任命的司法人员也一样要维护宪政之下的政权。因此,中国古代法家与现代法制不搭界说不同意。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问题,即使我搞不清楚,但这里好像有很多法学专家,可以请教一下他们嘛。

说部分同意,是说独立司法,这是与过去的刑法很有区别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宪政信托,信托很重要,赋予了其独立的法权,好多问题都可以在这上面找出;后者却是直接控制,直接服务,听命与被听命的关系。换言之,前者托付的只是规则的制定、执行、解释权;后者虽也有规则,但总的决定权,包括制定、执行、解释等权利还是在任命者手中,被任命者只是为任命者办事而已。这是二者的最大区别。即使这样,古今中外法律精神也是有相通之处的,这就引出一个热门的名词---“普世价值”,“普世价值”总是要讲讲的吧。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12 08:00 编辑 ]
以上发言部分,信托用词不确切,应是“委托”、“全权委托”、“部分委托,委托执行”等词。不再改了。
96楼问题,大兴兄可以请专家何萍小姐谈谈嘛,西洋海龟呀。木匠师傅是法制史专家,有刀兄是实战专家……

确实不搭界的

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和近代意义上的法治确实不搭界。只是中国人喜欢把它搅在一起讲。

中国古代的法治,是讲君主应该以法律来管理社会,或者如韩非所言,主要针对大臣以法律来管束,法律无非就是刑赏二柄。因此是人治原则下的法治。后来经过秦朝的实践,说明法治的惩罚力量太容易被臣下转移针对百姓,百姓的怨气也就针对法治乃至法治的发动者——皇帝。很快造成土崩瓦解局面。后来的皇帝们再也不说这个了,号称“德治”。

至于“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那是胡扯的话,俺专门考证过,这句话出现在元朝杂剧,是那时不得志文人的愤懑之言,后来在明清一直偶尔在小说里出现,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公案评书转来的小说里才普及开来。

西方的法治关键是君主也需要守法,政府需要守法,法律不是单纯的君主统治工具,应该还具有一些恒定的原则,比如私有财产的保护等等,背后隐含的是社会主要势力集团之间的共识与协议。这个概念在中国古代连影子也不曾有过。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一般现在意义上的法治,1)要有符合人格发展的法律体系;2)政府权力受法律限制;3)司法独立及律师自由执业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原帖由 老木匠 于 2009-5-12 08:44 发表
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和近代意义上的法治确实不搭界。只是中国人喜欢把它搅在一起讲。

中国古代的法治,是讲君主应该以法律来管理社会,或者如韩非所言,主要针对大臣以法律来管束,法律无非就是刑赏二柄。因此是人治原则下的法治。后来经过秦朝的实践,说明法治的惩罚力量太容易被臣下转移针对百姓,百姓的怨气也就针对法治乃至法治的发动者——皇帝。很快造成土崩瓦解局面。后来的皇帝们再也不说这个了,号称“德治”。

至于“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那是胡扯的话,俺专门考证过,这句话出现在元朝杂剧,是那时不得志文人的愤懑之言,后来在明清一直偶尔在小说里出现,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公案评书转来的小说里才普及开来。

西方的法治关键是君主也需要守法,政府需要守法,法律不是单纯的君主统治工具,应该还具有一些恒定的原则,比如私有财产的保护等等,背后隐含的是社会主要势力集团之间的共识与协议。这个概念在中国古代连影子也不曾有过。
哈哈,木匠师傅好。
那么请问:“中国古代的法治,是讲君主应该以法律来管理社会,或者如韩非所言,主要是针对大臣以法律力量来管束,……”,西方现代法治是否也用法律来管理社会和约束官员呢?这是不是古今中外所有的国家法律的最主要功能呢?如果是的话,二者就应该是搭界的,如果不是则可以是不搭界的。至于二者的不同之处,这是肯定有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是戏文,但也不可否定其内涵包含了法律精神,对任何犯法者进行惩戒。就精神而言,它并不荒谬,所以才得以流传,是不是这样呢?
西方法治的功能是多了不少,但其法律精神是不是与古代法律有相通之处呢?木匠师傅的“背后隐含的社会主要势力集团的共识与协议”,这说出了现代法治的精神。但法律总是法律,说中国古代这个概念连影子都没有,对此我有看法,中国有句老话叫“刑不上大夫”,这是不是“社会主要势力集团的共识和协议”呢?大夫在古代是个势力很强的阶层,是能与君王的宗族集团势力协议的。
但木匠师傅的“隐藏的社会主要势力集团”所指重点可能是在于平民阶层和由人道主义而延伸出的对人权涉及的所有人,这种力量。这倒是古代法律所不具备的,也是大兴兄说的与古代法律不搭界之处吧。社会毕竟是向前发展了,有新的内容和进步是应该的。
其实,我还是觉得法律就是法律,它的基本属性不会变的,能变化的是前提。现代法治的前提是授权,并且有严格的监督程序,这是古代法律所缺乏的。
因此,对上或者对下,保护谁惩戒谁,这些不能作为古今法律不搭界的理由。法律精神是不变的,也是一定会延续的。有不搭界之处,那就是现代的法治类似现代企业的董事会,把制定权、执行权、解释权、监督权都采用授权的形式并相互制约。我认为这才是最大的变化和二者不搭界之处。而这正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变了,尤其是平民阶层有了说话权,因而才有了宪政,法律才有了限制君主、政府等的作用。而古代社会的阶层是不均衡的,所以才会只针对下而不对上。

回复 102楼 的帖子

果也可能是因,因也可能是果,我觉得不会像只只兄说的这么绝对,这两种东西本来就是互动的,王权因为本来就很松动,所以平民阶层才有逐渐壮大的机会,如果皇权本身是越收越紧的,平民阶层壮大的机会何来?经济基础要变,但你总的给它一个理由一个机会一个空间吧?
原帖由 老木匠 于 2009-5-12 08:44 发表
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和近代意义上的法治确实不搭界。只是中国人喜欢把它搅在一起讲。

中国古代的法治,是讲君主应该以法律来管理社会,或者如韩非所言,主要针对大臣以法律来管束,法律无非就是刑赏二柄。因此是人治原则下的法治。后来经过秦朝的实践,说明法治的惩罚力量太容易被臣下转移针对百姓,百姓的怨气也就针对法治乃至法治的发动者——皇帝。很快造成土崩瓦解局面。后来的皇帝们再也不说这个了,号称“德治”。

至于“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那是胡扯的话,俺专门考证过,这句话出现在元朝杂剧,是那时不得志文人的愤懑之言,后来在明清一直偶尔在小说里出现,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公案评书转来的小说里才普及开来。

西方的法治关键是君主也需要守法,政府需要守法,法律不是单纯的君主统治工具,应该还具有一些恒定的原则,比如私有财产的保护等等,背后隐含的是社会主要势力集团之间的共识与协议。这个概念在中国古代连影子也不曾有过。
只只兄可能没有细读木匠师傅提示绿字部分(我可是每次都是一字一句细读了的哈,我偷师学艺都是很专心的,嘿嘿),对私有财产的恒定保护,才是西方走出中世纪的关键,中国从古至今都是缺少这个概念的,官家对私有财产随时拥有剥夺权才是铁律,不夺是放你一马,夺了是天经地义,这也是中国社会不可能自发出现西方社会那种治理模式的关键所在。

[ 本帖最后由 流星雨 于 2009-5-12 10:39 编辑 ]
流星雨好,我明白木匠师傅所要表达的意思。绿字部分其实也没有脱离法律的精神,也还是法律而非其他,古今法律精神是一致的。
只是由于事物的前提发上了变化,所以才会有了不同的法律诉求。不同的关键不在法律,而是在于宪政。古代中国是皇权专制,“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它的法律同样是保护私有财产的,穷人不交租子照样会受到法律的惩戒,对平民古代社会也是会讲究些法律精神的,至于不平等也肯定会很严重的,这是前提决定的。同样,现代法制也是这样,平民阶层的兴起成为社会的一只重要的力量,必然也会寻求保护自己的法律,并且多元化的平民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竞争达成了协议和共识,形成了恒定的东西,形成人道主义精神,这样法律精神依然没有变,是前提和基础发生了变化,有了各个阶层博弈后形成的相对均衡宪政思想,这才是变化的根本,也是现代法治与古代法治的不同之处。

我依然坚持我的看法。
这也是中国社会不可能自发出现西方社会那种治理模式的关键所在。
-----
流星雨好,这个说法我也不是同意的。说不可能那是因为前提没有,有了前提很快就会变化的。
这也是大兴兄、施女士不同意我的看法的焦点。与我们上次辩论的“吃谁的饭"的问题是一致的。没有均衡的利益和阶层的形成,何来均衡的法制基础呢?呵呵
赏赐给你的且随时拥有收回的权力与那东西是你的我无权过问,差别是很大的,我是不知道你是依据什么判定前者可以自然过渡到后者?所有权形式大不一样啊,呵呵,只只挺有趣的!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9-5-12 10:21 发表
果也可能是因,因也可能是果,我觉得不会像只只兄说的这么绝对,这两种东西本来就是互动的,王权因为本来就很松动,所以平民阶层才有逐渐壮大的机会,如果皇权本身是越收越紧的,平民阶层壮大的机会何来?经济基础要变,但你总的给它一个理由一个机会一个空间吧?
-----
流星雨这个说法我完全同意。是的,上层也会发生变化的,很多时候权重还会很大,会促使条件的成熟。这个也是老问题了,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革命都是改良式的,多是自上而下开始的,推翻国王换个国王,然后用宪政把国王关进笼子中。这是很可能的,我没有否认也不会否认,并且热烈期盼。
但,千说万说,前提是不能忽略的,前提条件是关键,是必须的。
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12 10:59 发表
这也是中国社会不可能自发出现西方社会那种治理模式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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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雨好,这个说法我也不是同意的。说不可能那是因为前提没有,有了前提很快就会变化的。
这也是大兴兄、施女士不同意我的看法的焦点。与我们上次辩论的“吃谁的饭"的问题是一致的。没有均衡的利益和阶层的形成,何来均衡的法制基础呢?呵呵
我的意思就是你说的“经济基础”不可能自动发生变化,如果有一样东西其实不是你的,它就永远都不可能是你的,挺简单的道理啊!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9-5-12 11:01 发表
赏赐给你的且随时拥有收回的权力与那东西是你的我无权过问,差别是很大的,我是不知道你是依据什么判定前者可以自然过渡到后者?所有权形式大不一样啊,呵呵,只只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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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明白呀?之所以有赏赐权是由于他们的阶层势力大呀。而现代社会是多元的需要多种诉求。社会基础发生了变化呗。我国的社会基础变化小,是专制的基础还在所以还在专制嘛。但现在改革开放后确实是有了一点变化,比如知识阶层、商人阶层可以有了一点自己的发言权说话权了;也有不靠政府吃饭的法门了---你有钱就可以不靠政府吃饭现在是能的---比如出国了那更能说更能争取自己的阶层的权益嘛。
所以,那些海外人士说话随看似与他们自己不搭界,但是他们的讲话还是与他们自己的阶层搭界的。

变呀变,变来变去,有时候也会不进还退的呀!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9-5-12 11:07 发表

我的意思就是你说的“经济基础”不可能自动发生变化,如果有一样东西其实不是你的,它就永远都不可能是你的,挺简单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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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形的”手“会促使其变化的。人毕竟是要上进的嘛,历史也会向前发展的,这是趋势。

回复 110楼 的帖子

你去梦吧,毛伟人一夜醒来,你们家的东西还算不算你的都很难说哈?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9-5-12 11:16 发表
你去梦吧,毛伟人一夜醒来,你们家的东西还算不算你的都很难说哈?
现在的社会状态确实是很多人呼唤毛伟人站起来革命,其实革命也是种促使条件成熟的基本方式。
只是革命后条件不成熟还会进入过去的循环倒也是真的。
因此,我强调基础,基础不会骗人。
哈哈,你应该比我年轻得多吧?怎么一脑袋的“革命程式”?其实“狼奶”比我还喝得多哈?条件更好了?休战休战,嘎嘎。
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12 11:19 发表


现在的社会状态确实是很多人呼唤毛伟人站起来革命,其实革命也是种促使条件成熟的基本方式。
只是革命后条件不成熟还会进入过去的循环倒也是真的。
因此,我强调基础,基础不会骗人。
倒也是,或许承认私有产权的绝对正当性,“基础”确实还不牢靠吧?握手!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9-5-12 11:26 发表
哈哈,你应该比我年轻得多吧?怎么一脑袋的“革命程式”?其实“狼奶”比我还喝得多哈?条件更好了?休战休战,嘎嘎。
这个判断错了,其实没有仔细去看只只兄的表述,只是晃了一眼表述的“逻辑方式”和“叙述形式”,未及细想,呵呵,乱下结论!握手!
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12 11:0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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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雨这个说法我完全同意。是的,上层也会发生变化的,很多时候权重还会很大,会促使条件的成熟。这个也是老问题了,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革命都是改良式的,多是自上而下开始的,推翻国王换个国王,然后用宪政把国王关进笼子中。这是很可能的,我没有否认也不会否认,并且热烈期盼。
但,千说万说,前提是不能忽略的,前提条件是关键,是必须的。
其实“共识”在这一层已经算是达成了,呵呵,当时不知怎么看成你完全不同意了。
如果再从这里延伸,那么,可能只是对“前提”这个说法有所保留,我是觉得有些东西其实是互为前提的,要靠一种“互动模式”来促成某种变化,其中任何一方如果实际中断互动,也就是说拒绝改变自己以给对方提供某种必需的“变化前提”,那么,所谓的变化就是不可能的。
我的意思不是说有什么互动已经中断了哈,意思是说,如果中断,而且中断也不是不可能的,那么,变化就不可能出现,这个“推断”应该是符合逻辑的。

[ 本帖最后由 流星雨 于 2009-5-12 14:52 编辑 ]
这种互动也可理解为启蒙,也是必要的,因为即使条件比较成熟了,人们还睡着也不大可能会引起共鸣,促使变化的。因此我不反对启蒙和互动。

民主、自由是人所追求的,这是无可质疑的。但对于一个社会来讲,人的生活稳定感是最重要的,就此而言民主也好,专制也好,都是这个目标的手段,大多的人们看到的和愿意看到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

现在有些人怀念毛时代,我觉得也是有基础的。那时虽是动乱,但只是在局部和上层;虽然生活艰苦,但大多数人也能挺过来。这些对于不少的人来讲就有一个安全感和稳定感,没那么紧张。比如工人只要记着上班就行,农民也只要随大伙下地就行,这些感觉对比后来的下岗、失业……等,没有那么多的紧张感。再打个现实一些的比方,深圳的华为具说管理是很有些“专制”的,但工资高或者说有保障呀,虽然有人反感,但也还是有更多的大学生、研究生等高级和低级的人才前仆后继涌入,他精神上紧张那是自愿,因为他在投入精神紧张的情况下获得了稳定感——有了钞票和被社会承认。这种东西也是相对的,日本的企业和新加坡的制度人们不反感,原因也多在于此。

当然,能够既民主宽松,又能物质生活富裕,那更是人之所愿了。
现实的问题是,我们这个国家地域辽阔,各地的条件不尽相同,大统一的制度下必然是会出现一刀切的景观,宽松的只能是少部分既得利益和能得利益者。但即使如此,这部分既得利益和能的利益者心中也不会痛快,甚至会更加反感专制的做法,因为他们有真切的体会。事实上也是如此,很多既得利益和能既得利益者把自己的家属和存款,甚至国籍都转移到国外了。

由此可见,在这样的一个大国中,专制的状态下百姓是没有好日子过的,有钱有势者也有可能瞬间就会变为赤贫,更遑论草芥之民了。因此,经济形态转变,政治民主化,是迟早的事,迟不如早!
中国传统文化的冷思考
                      ——2007年8月11日在长江商学院的报告
                            袁伟时
现在传统文化很热。我认为这有好,有不好。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要把它放到历史经验里去考察。中国传统文化有很多好的地方,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最丰富的典籍,没有任何国家有像中国这样多的典籍。另一方面,中国也创造了很多珍宝,包括各种各样的艺术品和思想遗产;有一些东西到现在还在发挥作用,比如中医。
和任何事物一样,中国传统文化也有不足,不足在那里?
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

世界各国都要从传统社会转型变为现代社会;有些国家很顺利,有些国家则迂回曲折。在后发展国家里面,中国是丧失掉很多机会的一个国家。
600年前——1405-1433年郑和七次下西洋,首航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早87年。为什么他没有成为中国的哥伦布?很简单,他的活动不求利,远航是为了宣扬国威,全部经费都靠财政拨款,数额太大,支撑不下去,被迫停止。他第一次下西洋的人数高达2万8千人,而哥伦布的团队最多也就1千1百多人。当时正值所谓“地理大发现”时期,航海和远洋贸易推动世界前进;这一次机会中国丧失掉了。
第二次机会是16、17世纪明末清初,东西文化交流出现高潮。以利玛窦为代表,他于1582年到达澳门,1601年来到北京,在北京整整生活了10年,带来很多西方的科学技术。举一个例子,中国自己的历法在元明时代一再出现测算失误,吸收伊斯兰历法也解决不了。利玛窦和他的同伴和后继者龙华民、汤若望等传教士带来的西方天文历算,解决了这些问题。沿用至今的阴历(农历)就是这些传教士及其学生的工作成果。利玛窦还带来一幅世界地图,让中国人知道中国在世界的东方,而不是世界的中央。康熙皇帝很喜欢西方的科学技术。他与彼得大帝是同一时期的,都是17世纪末18世纪初。彼得大帝学西方,建立了俄罗斯科学院;他死后没有多久,莫斯科大学也办起来了。康熙皇帝则把西方的科学技术当作个人的爱好、宫廷的消遣,既没有建立起中国的科学院,更没有想到要在北京办西方式的大学。机会又一次丧失掉了。
1793、1795、1816年,从乾隆到嘉庆时期,英国分别派出使者或送来国书、礼品,要求和中国和平通商。乾隆爷的答复是,“天朝无所不有”。嘉庆皇帝则宣称“中国为天下共主”,不能容忍使团拒绝叩头,降旨“逐其使臣回国”!英国使团里的人观察、分析后得出结论,中国是一个很腐朽的国家。中国再次丧失了和平融入世界的大好机会。现在有些文章宣扬,18世纪中国占世界1/3人口,经济上也占世界1/3,是世界上最富强的国家。这个说法恐怕要考察,他们使用的统计数字不一定可靠。中国当时的制造业固然比不上产业革命中的英国,15、16世纪英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等于19世纪中国的2.8倍;至于制度环境更加无可比拟。
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了,但是英国不是用铁甲舰将中国打败的,那个时候它的军舰还是木头造的。而15世纪郑和下西洋的时候,中国的造船技术已经是世界一流的;到了19世纪,却被别人打得一败涂地。中国传统文化是优秀的,有很多珍宝,然而为什么社会转型这么困难,没有产生出现代经济?为什么没有产生现代科学?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19世纪中国付出了代价,割地赔款大家都知道,但我认为应该特别重视的一点是,中国光人口就损失了1亿多。从1851年到1865年,也就是太平天国造反期间,中国人口从4亿3千多万降到三亿2千万,减少了26%。太平天国闹得最厉害的江苏、浙江等地区,人口一直到20世纪初才恢复过来。这些冤魂基本上是中国人自己杀死或者饿死的。这又是为什么?跟我们的文化有没有关系?20世纪会不会好一点?照样不行。内外战争、运动和灾荒,也有1亿左右的中国人非正常死亡,原因在哪里?中国文化那么优秀,为什么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

中国传统文化的缺失与不足

今天要讲的第二个问题,中国文化究竟有哪些不足和缺失?
第一个就是政治体制领域,儒学带来一系列问题。
如果你要了解一个国家的状况,最好的办法之一是看它的法典。当时的社会关系、文化状况、国家管理状况都体现在那里了。1810年,中国的法典(《大清律例》)第一次翻译成英文出版,英国的一份报纸《爱丁堡评论》说,中国人在很多方面的知识都是不足的,我们发展很快的东西,他们都不知道。
中国的法典有什么特点呢?民法内容很少,基本内容是刑法,甚至连民事纠纷也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这里面体现儒家政治的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伦理与政治的统一。中国传统文化的骨干是儒学,而儒学讲伦理和政治的最多。从西汉开始,就强调以孝治天下,把家族伦理拓展到整个国家的治理,后来发展为一个完整的公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套体现中国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宗法专制,伦理与政治统一,这与当时的社会状况完全是符合的。因为那个时候的社会是自然经济,经济状态比较稳定。
第二个特征是专制制度下严格的等级关系。用孔子的话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现在有一些学者认为它是很好的,好在哪里呢?皇帝按照皇帝规范行事,君、臣、父、子都有一套严格的规范;这是从好的方面来说的。但它的另一面是等级森严,不能逾越。而英国在1215年就有《大宪章》,国王加税要得到诸侯的同意,要保障各地自由、自治的权利。中国的大小事都是天子或尊长说了算;抗上是极大的罪恶;儒家政治理论把这些合理化了。中国没有国际学术界界定或多数学者公认的封建制度。如果是封建制度,国王、诸侯之间是契约关系;而中国没有这样的关系。
儒家思想的第三个特点是服从。用孔子的话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假如有争议,由谁定是非呢?由圣人和皇帝的话来决定,圣人的话是最后的标准。公元一世纪,汉章帝召集儒门的代表人物在白虎观开会,由班固执笔写出一部《白虎通议》,章帝批准后颁行天下。以儒学为指导,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制定详细的规矩或规范。突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三纲六纪(六亲),服从尊长。以后历代的法典,唐、宋、明、清的律例都继承了《白虎通议》,将三纲六纪作为贯穿始终的东西。一般的老百姓犯了罪,按照身份的高低、亲疏关系给你定罪。
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二个问题是思维方法的缺陷。
中国人的思维方法有问题。杨振宁在2004年作报告时讲了一句话:“《易经》对中国的科学发展很不利。”他说,其中一点是不讲演绎论证。《易经》归纳了很多当时的社会现象、自然现象,但没有严谨的演绎和论证。这是杨振宁作为科学家讲的真话。而在他讲这话之前,16世纪末17世纪初,利玛窦在他写的《中国札记》的书里就说中国人不懂逻辑规则。他讲的是真话,中国没有逻辑学。后来我们拼命从《墨子》里面提炼、搜寻,认为里有逻辑包括辩证逻辑。然而《墨子》里面虽有逻辑思想但没有完整的理论,而且因为它不符合社会的需要,后来连《墨子》也式微了,研究的人很少,四分之一的篇章失传。西方的情况则不同,他们有逻辑学,不但古希腊已经有完整的形式逻辑理论,他们中世纪教育要上一年的辩论课,实质是逻辑课。利玛窦是这样讲的:为什么中国人不重视科学,不重视逻辑呢?很简单,因为这里面有利益关系,在中国你懂四书五经,不用学数学和逻辑,也不鼓励做实验,就可以考取科举和做官。这样的状况下,科学当然没有办法发展起来的。另外在中国天文是很丰富的,只是和星相结合起来了,哪里地震是天发怒了,是对皇帝的惩罚。各种是非按照圣人的话来判断,也就不必辩论和讲逻辑理论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怎能产生现代科学?
利玛窦来到中国的时候把《几何原本》带过来并翻译了六卷,还有九卷没有译出。一直到平定了太平天国,曾国藩做了两江总督,他接受科学家李善兰的建议,拨款支持把后九卷翻译出版,把以前译出的六卷也校对一遍,出了一个完整的版本。李善兰请曾国藩写个序,曾国藩不懂,就让自己的儿子曾纪泽(曾作过中国驻英公使)代笔。曾国藩知道光懂中国传统文化不行,从小就让儿子学英语,接受现代科学教育。曾纪泽代他爸写的《几何原本》序言说:“盖我中国算书以《九章》分目,皆因事立名,各为一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几何原本》不言法而言理,括一切而概之曰:点、线、面、体。……《九章》之法,各适其用,《几何原本》则彻乎《九章》立法之源,而凡《九章》所未及者无不赅也。”这里说透了中西思维方法的差别。《九章算术》共收有 246个数学问题,分为九章。分别是:方田、栗米、衰分、少广、商功、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它的计算方法有成就,但是没有上升为完整的理论。曾国藩看完儿子写的东西后大为赞赏。当年曾纪泽的评价不一定完全正确的,但他的确说透了中国思维方法的弱点。
此外,几个世纪以来中国人自认为中国的道德是最高尚的,洋人是蛮夷,道德文章是永远比不上中国的。实际情况怎样?现在看来,道德规范也有很大的缺陷。一方面,我们道德规范有一些是跟世界各国一样的,比如我们讲“仁、义、礼、智、信”,大致上从任何一个文化体系里都能找到类似的东西。在西方,仁是“博爱”;义是“正义”,有些道德规范世界各国是一样的,不同的语言系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这是一个方面。但是,进一步考查这些规范的内容,问题就出来了:儒学的核心是仁义。用《中庸》的话来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讲人不是讲人的平等,而是将亲情摆在首位;义的内容拐个弯变为要尊重别人!
我们的道德规范有明显的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重义轻利”。小人与君子的划分就是看你重不重视利,你重视利就成小人了;但是人性本身是追求利的。
其次,我们的道德是以三纲为基本架构的,没有人际之间的平等。
再次,中国道德观念里群体的利益是第一位的。可是,人要现代化,社会要现代化,都必须将个人权利、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要变成现代公民,维护现代公民的尊严、现代公民的权利是根本,道德的根本也是政治的根本,政治归根到底是为维护公民个人的权利服务的。
此外,作为蔑视个体权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上没有坚决、彻底地保护私有财产。有一个原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和官府侵犯民产,屡见不鲜。而自从中国传统文化法典化以来,因为要维护宗法专制,维护三纲,所以就规定一条:祖父母、父母在不准分户口、分财产,不准“别籍”,不准“异财”。唐、宋、元、明、清一直都延续这一条规定,谁违反这一条是要受惩罚的。
另外一点是不准你经营新的经济形式,比如中国学外国人要经营轮船。19世纪70年代李鸿章做直隶总督时,广东商人在天津申请办轮船企业,李鸿章不准。1890年代张之洞做湖广总督,湖南的一些商人要在洞庭湖、长江上办小轮船公司,张之洞说不行。一直到戊戌变法前后,张之洞还是不同意。也就是说,办这些新企业,只准公家办,不准私人办,即使私人可以办,也要批准。限制私人财产进入某些经济领域,等于你的财产权不能充分实现,经济自由受到限制,私有财产就大打折扣了。
有这些问题存在,中国不但不能成为第一批原发性转型的国家,在后来转型的国家里也一再跟不上趟。我们的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是同一时期起步的,但是日本成功了,我们却失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彻底失败了,但它很快恢复发展,中国还是不行。我们不能盲目鼓吹传统文化,要冷静分析它的成败得失。
当前提倡传统文化的三大陷阱

我讲的最后一个问题,当前提倡传统文化的三大陷阱。
人类是从野蛮转向文明的,无论中外都是这样的。将中国文化放在世界全局里面考察,有一些人提出一些很值得注意的观点。
第一.他们认为西方文化从启蒙运动起就搞错了。错在什么地方呢?它造成一种征服型、竞争型的经济,给人类带来很悲惨的命运;同时破坏了环境。否定之后,便从西方文化转到东方文化——宣称东方价值观,儒家文化比西方文化高明。回首话当年,启蒙运动以降,资本主义的世界性扩张确实带来许多负面的东西,但是它也改变了全世界的面貌。这样建立起来的世界经济体系,本身包含了克服自己错误的成分在里面,许多罪错都在以后的发展中慢慢纠正了。至于说儒家和其他东方文化有医治西方病的神奇作用,直至现在都是学者善良的假设,除了满足中国人和其他东方人的虚幻的荣誉感以外,能否成为现实,只能拭目以待。
另外一个观点是中国人接受西方文化也错了,明显的就是新文化运动。他们说:新文化运动把中国传统文化打断了,成为中国遭殃的一个根源。我曾编过一本书:《告别中世纪——五四文献选粹与解读》,回答这些指责,论述中国新文化运动有什么贡献。它不但没有打断中国的文化发展,而是开启了中国学术文化的新纪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都是在新文化运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19世纪初开始,不断有为儒家辩护的理论,到20世纪30年代更加严重。在国民党中宣部的支持下,有十个教授发表了一个宣言,里面提到:现在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了,中国人都西化了。这是诡辩,为什么我穿上西服就不是中国人了?为什么我一定要俯伏在传统面前才是中国人?
上述两个攻击都不成功,他们就朝着两个方向为儒学辩护。
一个方向是力图证明西方的那些东西中国古代都有,西方很多东西都是从中国传过去的,只是后来我们没有注意就遗失掉了,现在再从西方学回来。直到现在仍有人冀图证明,所有现代文明的基本观念甚至很多后现代的东西在中国古代都有了。他们的思路是首先肯定西方的一些东西,然后寻找古代中国的一些资料,牵强附会。
另外一个方向是强调中国特殊性。认为现在西方的一些核心价值的东西都对,但是不适合中国的特殊情况。
由于这两个质疑,结果就陷入了三个陷阱。
第一个是建立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说要继承三个传统:继承中国的传统文化,继承1949年以来毛泽东时代的传统,继承改革开放以来这三十年的传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概念就表明它的含义就是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这是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的研究员甘阳博士提出来的,六月份的《读书》杂志上发表了其他报刊已经多次发表过的他鼓吹这个主张的文章。这是一个政治纲领,我认为是一个绝对错误的东西。
首先,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汉族传统文化也是多种多样的,把汉族传统文化中的一派作为一个国家建立基本制度的根基,这个提议本身就是荒唐的。
其次,这是对世界发展全局缺乏了解的信口开河。从罗斯福新政以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开始融合。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大危机十分严重,为了挽救他的制度,罗斯福提出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一方面总结文艺复兴以来的西方文化传统,捍卫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另外又针对当时的实际情况,即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对世界各国人民带来严重的损害,考虑到纳粹的倒行逆施和苏联正面和负面的东西,提出了免于恐惧自由和免于匮乏的自由。这既吸取了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也继承了西方的福利制度。俾斯麦时代就有社会福利制度。综合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经验,罗斯福提出四大自由,是20世纪人类文明的新成就。1941年《大西洋宪章》将四大自由写进去了;联合国成立以后也将四大自由写进许多国际公约。任何国家要现代化都不能忽视文明的新进展,人类的核心价值是任何国家不能违背的。中国要什么样的现代化?遵守WTO的规则,按照WTO的规则改造经济制度;政治体制改革就按照中国政府签了字的联合国人权公约来办;这就够了。
第二个,就是现在闹得很凶的“读经”(读四书五经),这是一个很大的陷阱。甚至有位台湾教授到广州说,从小读四书五经,小学教育可以不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强迫学生读经,这是重复20世纪军阀的老路,此路不通。一方面它的内容不适合现代公民的需要;另一方面,按照现代教育原理,强迫儿童、青少年去读他们根本不懂的东西,这是错误的。再加上中国的实际情况,青少年的负担太重了,再摧残他们,对中国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第三个陷阱,有人说要显示中国的特性。要做企业家的话,先做中国人。我认为这是错误的。要有博大胸怀,吸取人类文化的一切先进成果,不要被民族国家的局限蒙住自己的眼睛。
为了论证中国与众不同,有好些论点似是而非。
比如,《荀子》有句话:“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子道》)有人据此便说:中国知识阶层不是都听皇帝话的,皇帝不遵守道的话,他宁愿牺牲生命也要维护道的权威。任何时候都会有个别人舍生取义。但是作为社会制度,中国没有形成牵制专制权威的制度,个别人的行为不足以为整个文化的缺陷辩护。
还有其他好的东西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不是只有中国才有?西方的基督教里面类似的东西很多。要强调中国的特性,就要证明西方没有这些东西。
有个流行论调,中国有句“天人合一”,特别注重自然和社会的关系,证明东方文化足以做环境保护的根据。但是中国是世界上环境破坏最厉害的国家之一。“天人合一”本来的意义是说天与人是互相感应的,你做了什么坏事,上天会通过打雷、地震等方式给你惩罚。我们不过是受了西方思想家环境保护思想的影响,回过头来说我们的“天人合一”是重视环境的,这是牵强附会。
最后要郑重申明,我反对的只是企图利用传统文化否定和修改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除此之外,对传统文化毫无疑议应该保护、尊重、继承和发展。但是,中国人民要谨记过去的悲惨教训,应该接受普适性的核心价值和共同的先进制度。这关乎国家命运和人民福祉,一定要坚持住这条。至于个人喜欢伊斯兰文化,喜欢中国文化或西方文化,如此等等,应该多元共存。私人的文化取向是公民的自由,政府和其他人都无权干预。
                         刊登于《长江》双月刊2007年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