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0 13:37:31的发言:不明白什么原因使你认为要是那样“律诗就太好做了”的。钱钟书根本没对当句对做过归纳,他只是从修辞的角度谈到过一种当句对的形式。也许是我没有看到过他从格律的角度归纳的当句对。 就是在两句相对中,也不可能保证字字平仄对立。比如在下面的格式中: 平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空外一鸷鸟,河间双白鸥。(杜甫) 同上 渐与骨肉远,转于僮仆亲。(崔涂) 平平仄仄仄,平仄仄平平。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平平仄仄仄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东风会劝十分酒,寒食初开百玉花。 一、句号先生根据什么认为“钱钟书根本没对当句对做过归纳”,《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十一页,就是钱先生对当句对的集中归纳,要知道,钱先生向来喜欢采用穷举法,以便穷形尽相。 二、句号先生又凭什么认为钱先生从修辞角度谈论对仗中的当句对,应该有别于从格律角度谈论当句对?在这里,修辞格包括对仗,对仗从属修辞,而这个对仗,就是律诗里的对仗,并无二致。句号先生硬是把能够归并于修辞格的对仗排斥在律诗格律的对仗之外,是否拘泥了?怎么突然不见了此前的通脱? 三、句号先生又是从哪里看到“他只是从修辞的角度谈到过一种当句对的形式”,如果除此一种,还有别种,博古通今的钱先生不会不提。 四、请教句号先生,是哪位名家把“唯将迟暮供多病,未有涓埃答圣朝”,列入当句对的呢?我很想知道。 五、律诗的颔联颈联,如果照格律的平仄要求,必然是平仄相对的,但是,作诗不是做裁缝,针针线线要缝到位,律诗的平仄还有变通,常听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但事实上不可能不论。如果应该是平声的地方,一时顾不得了,写成仄声,就应该在相应的位置拗救回来,这样的句子,只能算作宽对。句号先生所举之例,定是拗了。——关于这一点,我跟句号先生没有分歧吧?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8455562[/lastedittime]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