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扶桑 于 2010-4-17 15:20 编辑

邹峰的“如果”太可笑了嘛,“软暴力”所依据的是夫妻双方人格平等独立等思想,朱安可能有吗?(所以说是个悲剧)当时又不是不允许离婚。


这种情况又不是个别,只不过鲁迅特别著名而已。
哈哈,掐架拍砖,酒苗已经得道了.
本帖最后由 燕麦 于 2010-4-17 16:51 编辑
那个时代,若以对日本女性的审视标准来在天朝选偶,应当没有任何一位可与鲁迅匹配的。他结婚的时候,不过是满清刚刚正式开放西学堂和女学堂的时候,真正一代新女性还需要十五年的时光才能扭扭而来。所以,鲁迅的婚姻不是他所言的母命,而是无他选择。否则就娶一个日本媳妇,然而,就其时而言,他既无能力也无才情。
137# 李大苗 原来是这样啊,按这个标准,幸亏他没去欧洲,不然在日本也挑不出一个来。当时中国符合标准的女性应该还是有的吧。比如说,林徽因。
林徽因?刚呱呱而生,远未扭扭而来。你自己查一下在说。
那就真是没办法了。当然我们也相信,如果一个人与世隔绝,对世事、人性毫无了解,那么别说只长这么大,就算活上一千六百岁,也还是也只能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任何事情,对吧?你连“如此冷落妻子的丈夫”都没听说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7 15:02
看来童版是见博识广了,那请你再举出一个这样的例子,就是结婚多年丈夫无缘无故冷落严守妇道的妻子,除了鲁迅还有谁?“硬暴力”不算,因为我觉得“硬暴力”比冷暴力强,起码他们还有正常的夫妻生活。
俺是灭绝师太
如果要让金秋正面评价一下的话,鲁迅只好始乱终弃了,不乱即弃是万万不行滴~~~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15:14
我怎么可能对他进行正面评价?亏你想得出来。
俺是灭绝师太
除了“妇道”以外鲁迅肯定对他的爱人有更多的要求吧,朱安不明白不理解很正常,金秋这样就奇怪了。
137# 李大苗


“这是自我价值取向的问题,如果符合其本人的价值取向,就会有一种幸福感。鲁迅和朱安达成了某种程度上叫契约的默契。朱安给鲁迅必要的自由,鲁迅给朱安必要的名分,某种程度上和西门庆与月娘的关系差不多。”————大苗厉害!比童版他们狠多了,童版至少还觉得有愧于朱安,但是因为喜欢鲁迅,也就顾不得她了。可大苗呢?面对朱安简直就是心安理得,毫无愧疚之情。别人的婚姻都是明媒正娶,除了有名分,还有实质性的内容,凭什么朱安的婚姻就只能有名无实呢?当初鲁迅答应这门婚事的时候是否明确告诉过朱安:“你只能得到一个名分,你愿意就嫁过来,不愿意就拉倒。”如果朱安愿意,那我就啥话都不会说了。
俺是灭绝师太
再回邹峰:

在鲁迅和朱安的婚姻问题上,并非是朱安不值得同情,而是鲁迅还可以有其它的选择:离异。但是邹峰似乎没有考虑过,离异后的朱安会得到什么?她还能指望会与鲁迅的夫妻生活么?还会自认是“鲁迅的遗产”么?一旦鲁迅和朱安离异,朱安还会得到如此多的同情么?

在朱安和鲁迅之间,朱安永远是个弱者,非但她与鲁迅之间,她与社会之间也同样是个弱者:一个强势的女人何苦要维持一场毫无情感的婚姻呢?她弱,弱到无可奈何的地步。

鲁迅是强势的,既然都认为他如此强势,那么,一个强势的男人又何必维持一种让人诟病的婚姻呢?朱安对于鲁迅,既然在生活中完全是一个“多余的人”,放弃就是。生活的道理不就是如此简单?假如,我们都遭遇到这样的一种婚姻,难道离异不是我们最简单的选择?离异之后,谁来诟病你?谁来指责你?恐怕不仅不会,还会施加一种根本不存在的赞誉:逃离了封建婚姻制度,是对封建社会的强烈批判。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离婚容易,但谁会关心朱安的生与死?谁来激发我们强大的同情心?以鲁迅之精明,难道他真的比我们更傻,放一个怎么也爱不成、怎么看怎么都不舒服的女人在自己的身边给别人去谴责?而以鲁迅之敏感,这对他当真不是一种折磨?我们是不是愿意承受这样的折磨呢。

在鲁迅婚姻问题上,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一种历史的延续性:女人对男人的高度依附。这样的依附会延伸到每个人的身上,偏偏,朱安的性格又全不如江冬秀,叫她又如何独立于社会?

另回南东兄的责疑:我不知道南东兄是否觉得鲁迅的现代性高于胡适?至少,我不是这么认为的。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离婚容易,但谁会关心朱安的生与死?谁来激发我们强大的同情心?以鲁迅之精明,难道他真的比我们更傻,放一个怎么也爱不成、怎么看怎么都不舒服的女人在自己的身边给别人去谴责?而以鲁迅之敏感,这对他当真不是一种折磨?我们是不是愿意承受这样的折磨呢。
159# 网事情缘 有道理
再回邹峰:

在鲁迅和朱安的婚姻问题上,并非是朱安不值得同情,而是鲁迅还可以有其它的选择:离异。但是邹峰似乎没有考虑过,离异后的朱安会得到什么?她还能指望会与鲁迅的夫妻生活么?还会自认是“鲁迅的遗产” ...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0-4-17 19:00
就没有别的功利了么?就这么简单么?朱安把鲁瑞的生老病死都给承包来的,树人,作人和建人个个思想风流,做派倜傥,绝无后顾之忧。
就没有别的功利了么?就这么简单么?朱安把鲁瑞的生老病死都给承包来的,树人,作人和建人个个思想风流,做派倜傥,绝无后顾之忧。
李大苗 发表于 2010-4-17 19:14
也有道理。
就没有别的功利了么?就这么简单么?朱安把鲁瑞的生老病死都给承包来的,树人,作人和建人个个思想风流,做派倜傥,绝无后顾之忧。
李大苗 发表于 2010-4-17 19:14
这话公道! 俺刚才是不是有点冤枉大苗了?
俺是灭绝师太
就没有别的功利了么?就这么简单么?朱安把鲁瑞的生老病死都给承包来的,树人,作人和建人个个思想风流,做派倜傥,绝无后顾之忧。
李大苗 发表于 2010-4-17 19:14
难道没有朱安,鲁瑞马上就会归西?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这话要是鲁迅说的,连毛泽东都要做样子地抽他仨大嘴巴子。
难道没有朱安,鲁瑞马上就会归西?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0-4-17 19:30
这话问的!即使没有鲁迅,鲁瑞也不会马上归西的。
俺是灭绝师太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0-4-17 19:48 编辑
这话公道! 俺刚才是不是有点冤枉大苗了?
金秋 发表于 2010-4-17 19:21
不是冤枉,而是师太您经常打乱拳的,呵呵。

这话问的!即使没有鲁迅,鲁瑞也不会马上归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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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死于1936,鲁瑞死于1943。
本帖最后由 李酒苗 于 2010-4-17 19:44 编辑
我怎么可能对他进行正面评价?亏你想得出来。
金秋 发表于 2010-4-17 18:35
鲁迅哪怕、如果、即使、纵然……委屈自己,严格按照你的指点,给朱安生个大胖儿子,然后再像你所指导的那样该干嘛干嘛(也即始乱终弃),也还是不能获得你吝啬的正面评价,嗨嗨,真亏你还指点到现在。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不是冤枉,而是师太您经常打乱拳的,呵呵。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4-17 19:41
不好意思啊,俺经常在群殴的时候乱踢乱打,凡有误伤者请多包涵。
俺是灭绝师太
时候既然是三月初三,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呜呜的响,苍黄的天底下,围着一圈人,众言咻咻,冷气是从那里生出的,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啊!这不是我九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鲁迅太没良心了!他就不能让朱安生个孩子吗?他就不能试试吗?这样的举手之劳他都不愿意做,太过分了”伊的样子十分生气。
“还真把个男人当成工具了。甲跟乙没爱情,还要求甲跟乙合作弄出个爱情的结晶,太过分了!”D君朝伊瞥了一眼,也忿忿起来。
“没有爱情也能结晶!最早的时候,婚姻的功用就是传宗接代,咱们的祖祖辈辈过去都是包办婚姻,他们知道什么爱情?不照样把香火传承下去?鲁迅有啥好特殊的?让他传个后就是拿他当工具?”伊的声音拔得很高,脸也气红了。

“同意!如果朱安有个孩子,至少还有另外的精神寄托,不至于如此痛苦。”H女士也细着嗓子呼应伊。伊有点得意了,转而沉下脸来:“是啊,都是他们这些理想家,他们不吹嘘爱情倒也罢了,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真是无事生非,又在嚷嚷什么爱情,又要造出许多毫无所得而痛苦的人!”

“就是!鲁迅至少也该有两个孩子。说不定是个文学大师,谁知道呢。”W老爷嘟囔道。

“有人觉得当一次工具无所谓,但好像鲁迅不这么想,我觉得没必要干涉他,好像只有咱们想法正确似的。同情不是爱情,而有些人认为给朱安一个孩子她就幸福了,根据似乎也不多。”D君想,人跟人的区别真是太大了,有的人没有感情也可以造人,有的人就是不能忍受,这种事情总不能以己度人。

“别把鲁迅当配种的公猪好吗?这才叫贬低人呢!”L一跳八丈高。

“鲁迅朱安同样痛苦,让鲁迅‘尽义务’,亦残酷……”B君悠悠踱来,确乎公允地说:“我觉得唯一可指摘鲁迅的,是他不该接受这门婚事。”


不得了了,人言啧啧了;我却只装作不知道,一任他们争论。可是,H女士不紧不慢说出的一句话让我浑身一哆嗦:

“同情归同情,但是还得要对鲁迅的行为进行定性。
用现在时髦的话说鲁迅,鲁迅对朱安实施了家庭暴力,是家庭软暴力。”
“坚定地把个体当个体看,是一种论人的素养。鲁迅与朱安不来电,只能视为一个既定事实。与一个不来电的女人厮守终生,对谁都是一种残忍。”

“就算鲁成功给了朱一个孩子,讨论的人没准又会追问,鲁为什么不启蒙朱女士,为什么不教她识字读书。他可以启蒙国民,难道不可以启蒙自己身边母亲身边的人?”梅君的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大家各持己见,反反复复说着自己的意思,没有什么改变,越说越烦人,毫无新意却又沸反盈天。空气里弥满这样的呐喊:
“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让她生个孩子!”

故乡本也如此,如我所料——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想:我与朱安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指指戳戳,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夫妻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面子,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更不愿意他们都如朱安的痛苦隐忍而生活。他们应该是有新的思想,应该享受有爱情的婚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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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搿!酒苗是不是教现代文学的啊?很有范本选读里三十年代的腔调。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是够神的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0-4-17 20:12 编辑
赞搿!酒苗是不是教现代文学的啊?很有范本选读里三十年代的腔调。
邱晓云 发表于 2010-4-17 19:51
这是仿写鲁迅的《故乡》

鲁迅1919年回绍兴把朱安和鲁瑞接到北京,1921年根据这次经历写成小说《故乡》,这篇东西是中学语文教材里的。

酒苗是语文老师,对她来说是信手拈来的。
啊啊,谢谢童兄、老范、老残、邹峰、金丝兄鼓励,谬赞谬赞~~~俺只是借鲁迅和网友的嘴说话而已,纯属投机取巧了哈。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10-4-17 20:03 编辑
鲁迅哪怕、如果、即使、纵然……委屈自己,严格按照你的指点,给朱安生个大胖儿子,然后再像你所指导的那样该干嘛干嘛(也即始乱终弃),也还是不能获得你吝啬的正面评价,嗨嗨,真亏你还指点到现在。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19:42
哈,刚才木看懂你的意思,现在看懂了。我不能理解的是鲁迅对朱安的做法,所以,只要他不是故意要朱安守活寡,那么无论他是始乱终弃也好,是不乱即弃(不乱即弃指什么?)也好,我想都是能够理解的。
俺是灭绝师太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0-4-17 20:27 编辑
就没有别的功利了么?就这么简单么?朱安把鲁瑞的生老病死都给承包来的,树人,作人和建人个个思想风流,做派倜傥,绝无后顾之忧。
李大苗 发表于 2010-4-17 19:14
呵呵,大苗厉害,看出了鲁迅的精明和算计:把老妈甩给原配,自己和新欢南下,既尽了孝道,又得到了自由和爱情。
本帖最后由 扶桑 于 2010-4-17 20:50 编辑

因为**是功利的,所以**是功利的。太小儿科了吧。
呵呵,大苗厉害,看出了鲁迅的精明和算计:把老妈甩给原配,自己和新欢南下,既尽了孝道,又得到了自由和爱情。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4-17 20:23
刚表扬完你,你就马上给个特不天使的言论,令人失望啊。照你这个诛心心论法,你比鲁迅更精明也更会算计:……(需要文字说明?)
哈,刚才木看懂你的意思,现在看懂了。我不能理解的是鲁迅对朱安的做法,所以,只要他不是故意要朱安守活寡,那么无论他是始乱终弃也好,是不乱即弃(不乱即弃指什么?)也好,我想都是能够理解的。
金秋 发表于 2010-4-17 20:01
说实在的,俺这是第一回替鲁迅辩护,俺也觉得鲁迅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可俺就是不能理解金秋非要逼着鲁迅替自己不喜欢的朱安生孩子,鲁迅要能这么做,人性的本能早就驱使他这么做了,还用旁人指点?可人家就是不能。而你呢,倒是赞成鲁迅始乱终弃,这什么世道啊,始乱终弃肯定要让人骂“禽兽”,你金秋真的会赞成他以后琵琶别抱?而鲁迅所做的,正是不乱而弃(其实还是在经济上供养她),你金秋能理解吗?你甚至会骂他禽兽不如~~~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看来童版是见博识广了,那请你再举出一个这样的例子,就是结婚多年丈夫无缘无故冷落严守妇道的妻子,除了鲁迅还有谁?“硬暴力”不算,因为我觉得“硬暴力”比冷暴力强,起码他们还有正常的夫妻生活。
金秋 发表于 2010-4-17 18:31
对于师太您,我还是没有办法。因为讨论了半天之后您竟然说出“无缘无故冷落”这样的话来,您是不懂这个词的意思呢,还是对所有的“缘故”都已经达到了过目即忘的境界?鲁迅不爱某个人,您管这叫“无缘无故”????????????
说实在的,俺这是第一回替鲁迅辩护,俺也觉得鲁迅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可俺就是不能理解金秋非要逼着鲁迅替自己不喜欢的朱安生孩子,鲁迅要能这么做,人性的本能早就驱使他这么做了,还用旁人指点?可人家就是不能 ...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7 21:17
可是,鲁迅没有抛弃她并不是因为她没有生孩子吧?你的意思好像是如果鲁迅让她生个孩子,就一定会抛弃她?俺还是木看懂。总之俺是接受不了鲁迅让朱安守活寡这样的行为,至于鲁迅其他的行为我能不能接受,这个暂时还顾不上。
俺是灭绝师太